《大盛魁》中的「皇商」,歷史上如何給大清皇帝撈錢?
在清代,內務府管理的是皇帝的私產,又稱內帑。
明朝皇帝,尤其是嘉靖和萬歷,堪稱出了名的鐵公雞。
相比之下,清朝皇帝顯得特別大方,經常動用內帑賞賜滿漢功臣勛戚,接濟八旗人丁,為來京值年班的各盟旗蒙古王公和喇嘛們修驛館,資助蒙古地區修建喇嘛寺,給王公和活佛撥恩賞銀,每逢年節時,還給下屬特意撥出過節犒賞銀。
清朝皇帝能這麼痛快地往外掏錢,前提是他先得有錢,要想有錢就要掙錢。
說起這掙錢的本事,又把明朝皇帝甩開一大截子。
圈占皇莊,從鹽稅、關稅中提成,這些都是明朝皇帝采用過的手段,通過這些渠道獲得的收入,只占清朝內務府收入的很小一部分。
明朝直接從農民田賦里抽取一部分稅收銀歸入內帑,這種方式清朝更是根本不采用。
清朝內務府最大的收入來源有兩項,第一是通過行政手段對邊疆地區的優質特產資源加以壟斷,通過內務府專賣制度獲取厚利。
廣儲司是內務府轄下專門負責收納邊疆物產的部門,在康熙中后期的年收入維持在四十到五十萬兩銀子,主要營收來自清朝起家之地盛產的參貂香珠茸和蒙古地區出產的畜產毛皮。
大清帝國在十八世紀前半葉致力于開疆擴土,得益于清軍對準噶爾、西藏和回疆取得一系列軍事勝利,廣儲司的物產單冊里又陸續增加了阿爾泰金砂、和田玉石,俄羅斯輸入的高級毛裘、中亞諸藩進貢的織毯、南洋列國進貢的象牙犀角…
到乾隆晚年,每年營收已超過二百六十萬兩銀子。
這里面最顯著的還是人參。
不斷萎縮的野生人參資源在乾隆朝前期就已無法滿足旺盛的消費需求,乾隆晚年,盛京和吉林的八旗將軍已經采用人工培育方法,用秧種應付貢參定額。
即便如此,上等人參在道光元年還是達到了每斤六千五百兩銀子的高價,若不考慮白銀匯率變動因素,對比萬歷時期,時隔二百年,參價膨脹約六十到一百倍。
這等駭人天價,就算富貴人家也承受不起,明朝末年還能輕輕松松論斤買參的江南殷實大戶,到了康乾盛世也只能以兩、錢稱重,微量購入了。
和野人參情況類似的還有長白山、興安嶺出產的原麝麝香,野生雄性原麝在春季自己用蹄子踢掉的香腺囊是香中極品。
第二就是直接從事商業投資,讓錢生錢。
兩淮鹽業和販銅是康熙年間公認的賺錢買賣,經過康熙授意許可,內務府提出銀子,「借撥」給鹽商,規定好年限和利息,鹽商依照約定分年償還或到期后一次性償清。
他們不僅要歸還本息,還要從賺取的利潤里劃出一部分作為盈余銀,以「報效」的名義上繳內務府,表示對皇恩的答謝。
這種交易盡管表面上打著一借一還的幌子,本質就是投資經商。
有清一代,販鹽、當鋪、錢莊、古玩…凡是社會上收益豐厚又需要大量流動資金,具備高投入高回報特征的行業,清廷不僅通過內務府積極參與,還鼓動八旗軍民以俸銀一起參股,從中賺錢生息,正好可以解決八旗生計問題,又能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清帝熱衷經商生財,但肯定不便自己親自出面,而是物色一些既有能力還要值得信賴的商人代為操辦,這就涉及電視劇《大盛魁》中多次出現的「皇商」,他們有一個特有稱謂「八旗買賣人」、「張家口買賣人」。
像介休范氏(《大盛魁》孫家原型)這種在清初就依附清廷的晉商,盡管在外人看來有「皇商」這麼漂亮的大高帽子,也立有若干重大功績,卻始終沒有旗籍,沒有被八旗集團正式接納進去。
清朝皇帝很清楚這些晉商主要是為圖利才攀附八旗,就只發揮他們的商才,達到因材用人的目的。
即便獲得買賣人的身份,也不意味著就能一步登天從順治朝開始,內務府對買賣人就有一套評審考核制度,以經商財力、效力年限、往年累積創收銀兩數額和某些額外的「功績」作為綜合評判依據,將買賣人分為三等。
買賣人也不是終身制,生意做得不好,出現巨額虧損和貪污私吞行為,照樣會被裁撤,重者還會被抄家沒產治罪。
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在康熙三十五年之前,清廷只談及張家口買賣人,卻從未單獨說起介休范氏了。
彼時范氏投靠清廷的時間短資歷淺,自身財力也不雄厚,對清廷的貢獻不算顯赫,在內務府被列為級別較低的買賣人。
#妙筆生花創作挑戰#